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10024 项目名称: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单位 标的名称: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 数量: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负责编制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按照审批层级权限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能够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业务,具有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能力和专业技术力量、设备; 3.2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sy9688@163.com),邮件主题“大洋河防洪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415-313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590258531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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