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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工程施工
第四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4FJ-058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工程施工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1、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中“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每月按经确认的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审计后工程结算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两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工程结算价的2%(不计利息),五年后防水无质量问题退还工程结算价的1%(不计利息)。”而第17.4.1 质量保证金由监理人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进度付款证书确认的已实施工程的价款、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返还、合同条款第16 条约定的价格调整金额、此前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以及已经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额的百分之五(5%)扣留,直至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为止。两条规定的内容在描述“质量保证金额度”、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上存在着不一致,请问“质量保证金额度”、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以上述两条哪条为准,请明确?
答:“质量保证金额度”、“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相关规定详见2022年5月18日发布的本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约定:“工程排污费根据财税[2018]4号文要求不计取;”,但招标文件中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目前湖北省定额计取模板中规费仍计取工程排污费,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是否投标人可自行修改工程排污费取费费率为0?若按此方法修改,是否涉及废标?
答:工程排污费的计取要求详见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本项目第二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 标 人:湖北省肿瘤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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