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预公示)五里亭家园(东五里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预公示)五里亭家园(东五里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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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公 示(二次)
项目名称
五里亭家园(东五里安置房)项目
项目编号
S3212810351002451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资金
自筹
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05290.44平方米(地下室19690.73平方米,人防地下室5948.38平方米,建筑安装79651.33平方米)
建设地点
兴化市兴临路西侧,南亭路北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预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03月10日8时30分
预公示结束时间
2021年03月17日17时0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正式预算价(万元)
本标段计划工期
五里亭家园(东五里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物类,1-3#、5#、8-13#、15、16#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33部电梯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850
60日历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1、工程款支付:电梯设备进场前30天支付设备款的70%,安装调试完毕,经质监局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90%;经质监局验收合格满1年后按审计价付至97%;经质监局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柒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4、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8、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相适应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同一品牌生产商和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9、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对于本项目投标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0、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要求:(1)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提供满足本项目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原件扫描件。(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提供满足本项目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原件扫描件 。
1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要求:(1)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改造、维修内容),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改造、维修内容),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注: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维修,代理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原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维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对投标电梯安装、维修的授权委托书;
1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不得同时报两个(含)以上电梯品牌,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3、如发现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两家(含)以上的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所有该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14、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
评标办法
详见附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预公示说明
预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顾先生
159960904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蔡先生
0523-8338823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货物分项报价表总价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对于本项目投标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提供满足本项目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原件扫描件。
(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提供满足本项目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原件扫描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改造、维修内容),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改造、维修内容),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注: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维修,代理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原件(施工类别需同时包含安装、维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对投标电梯安装、维修的授权委托书。
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
同一品牌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如发现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两家(含)以上的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所有该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7分
技术响应:29分
售后服务:8分
安装调试方案:3分
投标人业绩:3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1
投标报价 (57分)
低于成本价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下浮30%(不含30%)且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10%(不含10%)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判定为无效投标,不进行下一阶段评标基准价计算及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平均值;5家<有效投标人≤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有效投标人>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时取平均值)
2.2.1.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35%,其中Q2=1-Q1;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K2值范围为86%、87%、88%、89%、90%;
Q1、K1、K2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1.3
技术响应(29)分
(1)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投梯型曳引机、控制柜、控制装置、安全回路(系统)、调速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轿厢和对重)、层门门锁(含轿厢门锁)、轿厢意外移动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为原厂原品牌的,以上得分依据所投梯型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为准,(提供所投标型号的小机房客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必须由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以上如全部满足的得22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型式试验报告必须由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2)投标品牌制造商电梯速度≥10米/秒的得2分,8米/秒≤电梯速度<10米/秒的得1分;投标品牌制造商电梯的试验塔高度≥200米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以上需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品牌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品牌制造商获得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2.1.4
售后服务(8)分
(1)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或其江苏省内直属分公司2019年以来获得江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五星及以上级维保证书得2分,四星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
(2)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承诺在提供的质保期维保期内在项目所在县级市设立驻点服务的得2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制造商书面承诺原件)。
(3)投标人承诺生产商安装及维保的得2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制造商书面承诺原件)
(4)质保期承诺:质保期承诺为36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低于36个月大于或等于24个月的得1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2.2.1.5
安装调试方案(3)分
(1)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好得1分,一般得0.5分。
(2)提供投标设备说明、投标设备安装方案、培训计划及设计、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配备人员名单;好得1分,一般得0.5分。(以上缺一项,本项不得分)
(3)提供电梯安装工期及验收的保证措施;好得1分,一般得0.5分。
2.2.1.6
投标品牌业绩
(3)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品牌有30台以上合同执行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到1分,最高得到3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可只扫描部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该项目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以便招标人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及是否完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明确反映上述类似业绩的时间、电梯规模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注:1、资格审查、评标方法中涉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均不予以得分。
2、对于招标文件任何疑问和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书面文件必须加盖投诉人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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