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公告
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乡镇、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杰
联系电话:13901466818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号楼20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万豪花园29幢别墅
联系方法:0513-833516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乡镇、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70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证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市政类或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八、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正文
一、磋商邀请:
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乡镇、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8.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还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 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少于两个的(不含两个),项目废标。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7.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市政类或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资信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价格标
(1)磋商报价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各供应商根据本规划概况和采购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规划经验及发展策略,按规划编制所需费用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包括服务过程中评审会组织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即完成本规划项目的所有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3.除“磋商文件正文”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采购人或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启东支行
账号:702006629013000026632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
5.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6.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
7.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8.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9. 被确定为中标的供应商,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供应商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
最高限价:70万元。
六、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对启东市乡镇、园区的污水工程进行规划。考虑到乡镇、园区与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系统性、衔接性,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尽管不在工程范围,但应列入研究范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包括启东市各建制镇和园区。
(1)区镇概况(对启东市区镇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概况及区镇规划概况进行阐述);(2)现状分析(对启东市区镇水系现状、供水现状、排水分区及排水体制现状、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进行分析,并对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识别);(3)规划依据、原则及目标(对本专项规划的依据、原则及目标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进行阐述);(4)污水工程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对启东市城镇地形特点的分析、污水分区、污水量预测、污水处理厂规划及污水管道与泵站规划);(5)近期建设与投资估算(介绍污水工程近期建设内容,并进行投资估算);(6)实施保障(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管理和经营保障、资金落实保障等内容,使启东市城镇污水行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现代化城市要求)。
(三)规划编制成果
1.成果构成
(1)规划文本;
(2)规划说明;
(3)规划图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区位图;b.GIS地形分析图;c.用地规划图;d.水系规划图;e.污水工程现状图;f.近期污水收集分区图;g.远期污水收集分区图;h.污水工程规划图;i.近期污水工程规划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