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910318000026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910318000026004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221省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m3/d,土建4万m3/d,远期规模达到10万m3/d。拟选址位于新221省道西侧。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274亩,一期用地约139.15亩。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前物化+生化+后物化+高级氧化处理工艺。新增总建筑面积约11294.00 m2。本工程总投资约48757.68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000 万元。
2.1.3工期要求: 21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00总图、02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04气浮池、05水解酸化池、06生化池、07二沉池、08加砂沉淀池、09、三相催化氧化提升泵房、10三相催化氧化反应器、11稳定池、12高效沉淀池、13纤维转盘滤池、14清水池、15回用水泵房、16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7污泥泵房、18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19污泥脱水间、20上清液回流泵房、21药剂制备间、23综合加药间及设备间、24芬顿加药间、25生化池碳源投加系统、26三号及四号除臭系统、26二号除臭系统、27综合楼、28机修车间、29一号门卫室、30二号门卫室、31总变配电所、32电动自行车棚、33地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土建工程等类似业绩(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
需提供: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如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施工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执行);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3 月2 日至2021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513-85594026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袁斌、桑晖
联系电话:13906291538、18912268977
2021 年 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