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 1、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于2021年 04 月 06 日下午16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黄惠惠,联系电话:13819581244,邮政编码:31200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1年 04 月 07 日 14:30 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3、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 1、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于2021年 04 月 12 日下午16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黄惠惠,联系电话:13819581244,邮政编码:31200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1年 04 月 13 日 09:00 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3、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