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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心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郑州市中心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4-29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L250418(3);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最高限价:240000.00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州市中心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

280000.00

2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5.1采购内容:倒置荧光显微镜1台;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保修期:原厂保修3年(包含所有问题);

5.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 ①投标人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出现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③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类别归属的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④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或提供产品生产商对指定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及该总代理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 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领取,①邮箱领取: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lgljt16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查验符合要求后,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见邮件回复);

②现场获取:携带以上资料至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现场纸质提交,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现场纸质开启,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联系人:段世玉

联系方式:0371-6769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肖明玉、田丹丹

联系方式:0371-55001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明玉、田丹丹

电话:0371-55001517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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