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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软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CG2021005
项目名称: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软装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软装采购及安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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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要求 |
1 |
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软装采购及安装项目 |
1批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收到甲方指令起60天内完成供货及后续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期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时间:2021年 3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招标代理室)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500元
(2)如需邮购,并按以下提供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账户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宁波银行象山支行63010122000088410
(3)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采购文件的或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被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4楼)。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联系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邮寄发出后,提前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送达。拟在2021年4月1日11:00时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收件人:郑玲?联系方式:15957430650。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技术商务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开标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开标群,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到付的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投诉,联系 人:任工 投诉电话0574-89521213。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2)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3)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4)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5)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2)(3)(4)条内容废止。
(6)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3、投标保证金:50000元(采购截止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宁波银行象山支行63010122000088410,并以银行回单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采购保证金交纳收据,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七、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 选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 陈工 徐工
电 话:0574-89521202 0574-89528176
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 系 人:郑玲 宋琼妍
电话:0574-65778501 0574-657785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