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远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企业诚信总分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企业诚信总分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款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条件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企业诚信总分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款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施工”企业诚信得分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的建筑专项信用分值按下列标准之一计分:(1)100分(含)-110分(不含)得1分;(2)110分(含)-120分(不含)得2分;(3)120分(含)以上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信用分值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信用分值计为100分]。
5、提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150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的业绩(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供核查,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评委将不予采信。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150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施工业绩得1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供核查,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评委将不予采信。问:1、资格评审及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150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的业绩,此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完成过且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还是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还在施工中的项目均满足资格审查及业绩加分标准?
答:此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完成过且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
6、提问2:业绩时间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还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业绩时间认定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8、本项目招标文件以2021年4月6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远安县公共资源网下载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澄清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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