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销售公司油品储运协调服务专有品类协议 |
| 完工期: | 见项目概况 |
| 项目概况: | 完工期: 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宁波中海油船务有限公司分别接受客户、船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油品储运等各类相关业务,同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销售、客户、生产、运输、储存、码头各方之间搭建沟通信息平台,协同海油发展销售服务公司实施整体经营战略。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为保证现场技术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20年间先后在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建立了分公司和作业部点。通过引入国际上先进的Loss Control理念组织先进的标准进行作业实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卸货港协调服务、进出口代理、罐区外输协调、计量监督、规费代缴等专业技术服务,以保证客户生产作业正常开展,需委托供应商提供油品储运协调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见服务内容简介 |
| 服务内容简介: | 项目所在地: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或根据甲方项目实际情况指定服务地点,常住地区为天津、烟台、东营、宁波、泰州、惠州。 油品储运协调服务,包括油品储运货代服务、船代服务、转水代理和转运代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卸货港协调服务、管输协调服务、码头外输协调、油品计量监督、港口和船舶规费代缴、商务结算、后勤保障和生产用车运输服务等。其中,生产用车运输服务,为油品储运协调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接送业务人员、接送客户、接送船员交接班,同时需做好车辆管理和运输服务等工作。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2既往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与【(1)卸货港协调服务,(2)码头外输协调,(3)油品或天然气计量业务。(满足三类其中之一即可)】等相关的技术服务业绩至少1项,累计业绩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服务金额、服务期限等。 2)完工证明或结算证明或者结算发票。 若业绩属于年度协议,应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或完工证明或结算证明或者结算发票。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到2022年06月13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受理人:叶萍 联系方式:022-25802262 电子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