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林街道--老旧小区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195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林街道--老旧小区设计)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0〕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林街道--老旧小区设计)
2.2 项目概况:项目涉及2个老旧片区改造,区域占地面积25.6万㎡,区域内地上建筑96栋,总建筑面积51.99万㎡,涉及住户5314户。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管线等基础设施改造、美化提升工程(不含强、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本次对桂林路精品街区进行重点打造:对以桂林路为主,隆礼路、隆礼胡同、西康路、立信街共同形成的四路一街网格状街区进行重点提升改造。力争将老街区打造为基础设施完备、建筑风格鲜明、文化底蕴深厚、区域商业繁荣的网红打卡圣地。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预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4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包括2个片区,分别为:同光路东社区、西康路东社区。
2.5 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第一部分设计成果文件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不接受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 近三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3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张雷
电话:0431-8510918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
联系电话:0431-81127626
电子邮箱:duzhongqiu@cntcitc.com.cn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