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YZDXSW-2021-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学校为提高专利申请、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质量,为全校师生提供专业优质的专利代理服务,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进行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招标。本项目服务期限拟定为三年,每年预算约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下:
1. 代理中国专利新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项),与发明同时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项);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项)。
2. 代理涉外专利新申请:
(1)PCT国际阶段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项);
(2)PCT进入国家阶段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项)。
3. 其他费用:
(1)复审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项);
(2)加快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项);
(3)变更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项);
(4)手续费:代缴办理登记手续的官费手续费、授权后代缴6次年费不应收取手续费;
(5)受委托方委托制作专利资助等申报文件不能超过500元/件(包含文件的装订及电子文件的上传),仅制作文件不能超过400元/件。
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招标项目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各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可多标段兼投,同一供应商可中标多标段。
★注:请各供应商按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标段名称,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境外专利的具备境外专利代理资质(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将投标工本费汇入指定账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大学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网站”、“”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3165348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8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站”和“”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2月5日 上午 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 上午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赵凌云 0514-87986785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 上午 9:30)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 上午 9: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85
网址:http://www.yzu.edu.cn(扬州大学网站)
http://www.ccgp.gov.cn ()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511761543
商务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14-87971837
办公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各标段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300元,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文件工本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大学
开户行:工行汶河支行
账号:1108022009000002048
文件工本费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2月5日 上午 9:30)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工本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
十一、欢迎扬州大学教职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