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复棉厂厂区拆除工程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本项目范围
原海复棉厂区域房屋建筑面积约10285.02m2(1#-32#房),水塔、水泥桩码头、砖砌水泥围墙、水泥场地、侧砖场地、绿化等附属物的拆除(具体现场踏勘)。
二、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零柒佰壹拾壹元整(¥:730711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指投标人补偿给招标人的费用。被拆除的房屋所有废料、设备全部归投标人所有,房屋拆除、残渣清运、设备搬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资质及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完成本工程规定所有工序活动项目要求的总价,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都应计入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引起的群众矛盾、房屋残值、资产设施残值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减少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标准。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熙
联系电话:15962894962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0513-83302829
2.报价文件的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自拟),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授权,自拟);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报价表(附件1)须为,手写无效。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0)投标承诺书(附件2),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备注: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以上1、4~8项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00—9:30密封送至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三楼南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逾时则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标当日收取,无论何种原因资料费不退。
六、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三楼南会议室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密封存在信封内,并标明报价单位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银行汇票必须载明:
收款人: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账号:3206265601201000020318
开户银行:启东农商银行海复支行;
用途:投标保证金;
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商务要求:
1.拆除标准:拆除原海复棉厂区域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包括拆除原有建筑物的基础部分、树根、水泥场地、侧砖场地、场地平整到位、垃圾外运等),满足净地要求。
2.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内(具体按镇政府要求)完成房屋拆除、全部垃圾及设备清运完毕(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残渣堆放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服务地点:启东市海复棉厂。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0000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拆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成交原则
有效报价中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总报价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以此类推。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总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
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在拆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