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福建省宁化县财政局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连屋村新田排组、坝内组等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投标邀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宁化县财政局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连屋村新田排组、坝内组等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投标邀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5-07
详细内容: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7日08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17时30分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信洲天悦9幢103号 )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12%(含8%,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大写: 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在职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城郊镇连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城郊镇连屋村

电话:13559095893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信洲天悦9幢103号

电话:13666989296

联系人:小陈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金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广州市协禾时装电脑横编织机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滨江路(号路~南环路)新建道路工程电子类交通设施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新乡县小冀镇镇区部分路段污水管网设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市局更换台机房精密空调项目”的合同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多院区一体化基础信息平台灾备项目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察支队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年月份龙王庄防爆挖掘机配件等物资询价采购二次询单结果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