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高速绍兴段2021年房屋日常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绍兴段2021年房屋日常维修工程已列入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对公司本部、各收费站及服务区的房屋、外场设施和水系统一般维护和维修。工程内容:包括屋面漏水修补、房屋场外工程维修、水电管路修复、绿化补种,洁具更新、油漆涂料更新、窨井维修、标线更新、天沟清理、屋面翻新等,服务区积水点改造及房屋维修;
建设地点为嵊州市,计划工期:2021年度,预算造价:约1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4.1有意向的单位可与2021年02 月09日至02 月20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时止。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壹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省外企业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以扫描件邮件形式发至597015152@ qq.com邮箱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在递交资料时将报费用自行转至支付宝账户:13754345392,收款人:贺贝贝。(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允许简写)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一天16:00时
之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通过对公账户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银行帐号:389658340837
汇款甬金高速绍兴段2021年房屋日常维修工程。
交付方式: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方式不予认可。
退款时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息)。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4日10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8室(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投标单位未递交书面情况说明而没有参加开标会议的,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招标活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评标入围方式:入围15家。投标人少于15家时,则全部入围;投标人超过15家时,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15家投标人入围。
8.评标方式: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中标方式:得分最高者中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sxsjttz.cn)上发布。
10.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双燕村甬金高速公路
地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
嵊州南收费站 第六空间5楼518室 7楼
邮政编码:312400
邮政编码:312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贺贝贝
电 话:0575-88369705
电 话:0575-85209901/13754345392
12.监管单位: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晓妍
联系电话: 0575-88260195
招 标 人(盖章):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