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由有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成品(条形桌)检测报告(检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进行评价:检验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及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项目需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一、主要尺寸及其偏差:①桌类主要尺寸;②产品外形尺寸偏差; 二、形状和位置公差:①翘曲度;②平整度;③邻边垂直度;④底脚平稳性; 三、外观要求:①木制件外观;②五金件外观;③木工要求;④漆膜外观要求; 四、表面理化性能要求:①漆膜(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冷热温差、抗冲击); 五、力学性能:①桌垂直加载稳定性;②桌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③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④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试验;⑤水平静载荷试验;⑥桌面垂直冲击试验;⑦桌脚跌落试验;⑧桌面水平耐久性; 六、有害物质限量:①可溶性铅、镉、铬、汞4种重金属含量(限色漆);②甲醛释放量≦0.5mg/L。 提供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全部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及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缺项或少项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真伪查询二维码及查询截图,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检测报告内需附检测的条形桌图片并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