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河入河干渠(罗溪渠、南干渠北渠、南干渠南段)水体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溪河入河干渠(罗溪渠、南干渠北渠、南干渠南段)水体综合治理工程(EPC)已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益赫发改招核[2021]13号文件批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溪河入河干渠(罗溪渠、南干渠北渠、南干渠南段)水体综合治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兰溪河流域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罗溪渠明渠段1.1km的干渠,与渠道两侧500m范围内大丰村及全丰村部分区域农村户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南干渠南段2.8km与北段2.8km明渠以及南干渠入河的两段及东西两侧约500m范围内的沿线农村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招标项目概算约1906.48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环境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资格证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出具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最近三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缴费记录)。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4月7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4.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4月7日(含)17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249341900@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