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刘庄旺山建筑用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及残余土石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刘庄旺山建筑用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及残余土石料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刘庄旺山建筑用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及残余土石料处置项目
2.2项目编号:LYHYGS-2021-GC010
2.3建设地点:费县
2.4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面积约24.06公顷,主要采用表土剥离、肖坡整形、危岩体清理、场地平整、续坡回填工程、道路工程、围挡工程、警示牌安装、覆种植土、绿化工程、排水工程、蓄水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刘庄旺山建筑用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及残余土石料处置项目;投资约7806.80万元
第二标段:费县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刘庄旺山建筑用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及残余土石料处置项目监理;投资约187万元(含测量费,每月一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废弃矿山残余土石料销售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实施能力和质量保证,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4、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 个(含2个),具有施工资质施工方可与具有废弃矿山残余土石料销售能力公司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一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约定分工。
第二标段:
1、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其中4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者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报名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2021年04月09日8:30时-2021年04月15日17:30时)各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开标。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上午0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蒋科长 电话:0539-5227882
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盛世嘉苑小区东南侧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572529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