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现有国有经营性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 房屋位置 | 建设面积 | 出租底价 | 出租用途 | 竞租保证金 |
1 | 宁波市正大路4-1号 | 64.08㎡ | 59400 | 商业 | 14850 |
交付说明:出租房屋按原承租户腾退后拆除的状态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二、招租方式及相关事项
(一)招租方式
招租方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竞租者自愿报名,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最高报价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二)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竞价招租活动的对象须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组织。
(三)租赁期限
3年
(四)竞租底价及保证金
竞租底价:详见房屋基本情况
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在竞价当日需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退还。
租赁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计算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明确经营方向、申请租赁期限。出租房屋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及易燃易爆品生产存储销售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经营项目。承租人故意隐瞒经营范围,招租方在事后经查实确认后,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担。
2.单位(或组织)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可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合同期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如线路改造、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租赁期间的物业、网络、闭路、排污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房屋要翻修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所有翻修费用由承租者负责。同时,承租者必须确保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其消防、治安或其他管理规定的要求。
2.中标者不得转租,擅自转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另行组织招租。
3.中标者应当在招租情况结束后次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订立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若中标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承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从签订之日起算。
4.承租款缴纳方式:租金每年一交,第一年租金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年起租金须在上期全同到期前30日之前付清,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出租方另行组织招租。
5.租赁期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房屋,并不对承租方做任何补偿。
三、竞价方式
(一)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报名人身份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
(二)在现场签到时向招租人提交竞价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装入信封密封递交。
(三)有两位及以上报名者,在不低于房屋竞租底价基础上,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并按最高报价确定最终承租人。
(四)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若中标者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权可由次高报价的合格竞租人获得,若次高报价的合格竞租人放弃承租权,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五)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则按该竞租人的报价确定成交价(成交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若没有竞租人的,出租方将按相关规定另行招租。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 8 日16时止(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聚贤路1515号4楼)。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开展竞价。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热忱欢迎有意人士参加!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74-87056800。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