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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7】152 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项目
项目编号:PGZJZB监字03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滨江南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20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9540平方米(建设内容:立案用房550平方米,审判用房4530平方米,执行用房22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40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1080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480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1170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180平方米,辅助用房930平方米),地下室3780平方米。
建筑安装工程费:49079235.56元
监理估算价:831800.00元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项目开工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其中暂定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场地硬化、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工程质量保修期)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贺州市勘察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时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8838617。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电厂南路78号 地址:贺州八步区江北中路200号经成大厦 7楼705室
邮 编:542827 邮 编:542899
联系人:蒋学军 联系人:邓力健
电 话:0774-2493159 电 话:0774-5281169
传 真:0774-2493159 传 真:0774-5281169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