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218 | 项目名称 | 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吨/年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218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吨/年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 | |
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吨/年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吨/年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已由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洋镇行审[2020]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黄海二路南侧、振洋二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含甲类车间(不少于10栋)和甲类仓库(不少于10栋)、分控室(不少于10栋)、甲类罐区(不少于20个50m3的储罐)、丙类仓库(1栋)、动力中心(1栋)、总控室(1栋)、综合楼(1栋)、并配套建设门卫、污水处理站、管廊架等建构筑物、室外配套等,具体依据招标人要求实施。项目拟建面积约8万-10万平方米(不超过10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41000万元(含暂列金3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约37200万元(含暂列金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施工图(领取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设计图纸)设计工期30 日历天(其中7日历天内设计方案优化完成)。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在基础验收前一个月提交。
施工工期5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本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4 月15 日,竣工日期:2022年 11月 6日。
2.1.5 其他: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含甲类车间(不少于10栋)和甲类仓库(不少于10栋)、分控室(不少于10栋)、甲类罐区(不少于20个50m3的储罐)、丙类仓库(1栋)、动力中心(1栋)、总控室(1栋)、综合楼(1栋)、并配套建设门卫、污水处理站、管廊架等建构筑物、室外配套等)勘察(含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种专业(如外装、内装、空调、智能化等 )二次设计等。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含甲类车间(不少于10栋)和甲类仓库(不少于10栋)、分控室(不少于10栋)、甲类罐区(不少于20个50m3的储罐)、丙类仓库(1栋)、动力中心(1栋)、总控室(1栋)、综合楼(1栋)、并配套建设门卫、污水处理站、管廊架等建构筑物、室外配套等)土建及安装的施工、各种专业(如外装、内装、空调、智能化等 )工程的施工、工程所有物资(含电梯、污水处理设备等)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产权证、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注: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整体规划设计内的施工(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结算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评审和审查的工程总承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建筑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化工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③④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4.5.1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5.2设计: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总项目负责人为拟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书(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说明:工程总承包业绩不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需含设计与施工(或在设计施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主体的业绩)。
√自 2016 年 01 月 01 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6 年 01 月 01 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6 年 01 月 01 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6 年 01 月 01 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4.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4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10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3 月16日17时00分至 2021 年 4月 12日上午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 日上午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开标说明: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洋口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高洋
电 话: 18906273155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许静
电 话:15162818355
电子邮箱:339468610@qq.com
2021年 3月
16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组织管理方案:12分 |
2.3.2(1) | 施工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共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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