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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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生产使用机械(具)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2021年度生产使用机械(具)租赁(挖掘机、吊车、货车、运渣车等),比选控制总价为1714660元,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暂定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1日。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
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 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4)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①本项目应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②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具备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③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设备等)应持有有效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证件上岗;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
(5)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具)租赁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服务范围、金额、签订时间等主要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2楼209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16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28-87790831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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