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龙湖工商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1-2021-00108
项目名称: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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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40,000.00 | 3,8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与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项目施工同步,预计约7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半年为2020年9月-2021年2月)。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警界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维护服务或水上水下活动施工作业安全警戒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龙湖工商大厦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龙湖工商大厦6楼(出电梯左转H室)广东立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联系方式:0754-885663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工商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54-88462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4-88462182
广东立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