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航大厦党建陈列室装修项目,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航大厦21楼。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64.06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06.15平方米。 2.3工程费用限额:50万元,其中已包含设计费。 2.4招标范围: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陈列室装修方案设计、陈列室硬装、软装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6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1.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主设计师资格须具备设计类专业或工艺美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用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派主设计师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记录。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若有)(加盖公章);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帐号:94150078801400000630 提交形式:银行转账支票银或银行电汇方式 提交时间:2021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4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29日13 时30分,地点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109会议室(宁波市中山东路796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联系人:汪经理 电 话:0574-27997629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 联系人:李宪、吕鹏、董成浩、戴太敏 电话:0574-55717440/15825569309 传真:0574-55717439 邮 箱:34518945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