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2-2024年度贸易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贸易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24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为采购人所有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业务相关资质的取得、变更、注销,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改制、产权转让等)及时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及意见,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法律意见书。项目预算300000元/2年(含税),具体工作内容以及详细付费标准等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时间 | 报价限价(含税) | 备注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2年 | 300,000.00元/2年 | 无 |
2 | 各类调解、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 | 2年 | 折扣率100% | 无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2 | 各类调解、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设立的民事主体。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 拟委派本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的律师均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提供律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及其律师服务团队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执业、违反执业纪律与道德行为。【如有违法执业、违反执业纪律与道德行为的请如实告知,如没有请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拟委派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成员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注意:须提供供应商及团队成员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律所公章)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1】日14:00至【2022】年【6】月【7】日17:30;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邮编:51042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辛先生,020-86127886 黄先生,020-86127323
EMAIL:xinyu@,huangrunxian@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辛先生,020-8612788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