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549 | 项目名称 | 阳光悦城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549003001 | 标段名称 | 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桩基检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1.1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的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北侧、战胜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亿。
2.3检测服务期限: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并同步提供检测试验报告,不影响工程进度。
2.4质量要求:按照《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最新规范要求执行并出具符合质量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桩基检测、桩基材料检测(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和相关服务。试桩检测范围:单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静载试验要求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加载至桩基破坏;工程桩检测范围:抗拔检测、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探伤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至少包含: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备案证书”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根据DGJ32/J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第3.0.13要求,南通市外的检测机构必须经南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在南通市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区、通州区)要有固定营业场所,且营业场所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要求。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专业人员岗位合格证、并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正式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09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903
联系人:高丽 电话:13773759775
电子邮箱:544051261@qq.com
2021 年4月30日